在西安,城管和一些人利用手中的職權,不僅非法占用大量的人行道充當停車場收費斂財,甚至還將人行道當成商品私下交易,賺起黑心錢。一個城市的公共資源就這樣淪為他們牟利的工具。(6月9日《京華時報》)
  城市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加,把車停在哪兒成了很多車主甚至是有關主管部門都撓頭的問題。在不少城市,大街小巷被汽車塞得滿滿噹噹,但是按照我國法律規定,無論怎麼停,有一條紅線是不能逾越的,那就是人行道禁止停車。但是,城管收錢“買賣”人行道,不僅踐踏紅線,而且逾越紅線,知法犯法,這讓城市管理情何以堪?
  一方面,面對城市交通擁堵,政府通過多種措施緩堵保暢,減少道路圍擋,提高道路通行率,將占道收費管理工作以及公共停車場管理統管起來,為此甚至不惜代價成立機動車停放服務中心,圖的就是提高道路通行的暢通無阻,另一方面,作為城市管理者的城管局卻暗地裡阻礙緩堵保暢工作,“買賣”人行道賺取黑心錢,顯然這不是為緩堵保暢服務,而是搞破壞。
  人行道是城市彌足珍貴的公共資源,在城市寸土寸金的今天,管理和利用好好人行道,顯示了城市管理的水平,人行道的暢通與否,直接關係著城市管理的人文呵護和效率,城管拿人行道牟利,收了黑錢之後,當起了甩手掌柜,讓人行道的秩序混亂不堪,老百姓寸步難行,人行道變成了停車場,這讓老百姓的出行權利怎麼保障?
  以前停車費由交警和城管征收,機動車停放服務中心成立後,接管了停車場,但並沒有審批的權力。由於沒有了收費權,因此交警和城管對於審批新的停車場的積極性並不高,這就造成了很多地方有停車需求也具備停車條件,但無法開發成正規的停車場,給黑收費留下了空間。有制度卻沒有落實,沒有可操作性,失去了利益的誘惑就沒有工作積極性,這樣機構改革還不如不改。
  如今,走群眾路線,體現為民服務意識,不少的政府部門紛紛制定措施,推出便民舉措,但是如果推出所謂的便民之舉僅僅是喜歡做錶面文章,僅僅是應景之作,僅僅是做給上級部門看,而私下裡卻處處給城市管理人為製造麻煩,讓老百姓處處不方便,為了自己的私利,置城市秩序於不顧,也該好好治理和打擊收錢“買賣”人行道的行為了,反腐倡廉,也別疏忽了用公共資源牟利的管理部門。
  文/魏青  (原標題:“買賣”人行道,怪不得我們寸步難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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