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家車不得從事“專車”服務,這是南京交通部門明確的規定,上個月,交通部門先後查扣了兩輛非法營運的“專車”,兩輛車均為私家車。目前,管理部門正在調查階段,一旦查實車主最高將面臨五千到三萬元的罰款。
  昨天下午,南京交通部門約談滴滴公司,“滴滴”將與市交通部門共享“專車”信息,從源頭上杜絕“黑車 ”,是不是私家車、掛靠車一目瞭然。
  現代快報記者 毛麗萍 劉偉偉
  南京查扣了兩輛黑“專車”
  11月18日,南京交通部門針對“專車”爭議給出了回應,其中明確私家車、掛靠車不得進行汽車租賃經營,也就是不得參與“專車”服務,汽車租賃行業不得提供代駕服務。這段時間以來,管理部門針對參與“專車”營運的私家車,進行了監督檢查。
  11月23日,南京客管處查到了一輛私家車進行非法營運,客管處相關負責人介紹,是一輛商務車,地點在南京鐘山風景區,是南京客運管理處與轄區交警對景區營運車輛做例行檢查時發現的。
  “是一輛藍色的別克商務,南京號牌,被髮現時正拉著客人到達中山陵,在下車過程中通過微信支付被執法人員發現,在進行進一步詢問時,發現他們是通過軟件公司聯繫的。”南京市客管處執法人員介紹。
  據瞭解,這是南京首輛被查處的黑“專車”。
  11月28日,執法人員在祿口機場檢查時發現一輛福特蒙迪歐涉嫌非法營運,乘客從鎖金村到祿口機場,當時還沒有確認支付,車費是209元。
  南京客管處執法人員介紹,確定私家車是否涉嫌非法營運,關鍵是看車輛的行車證是否具備租賃資質。最終,在交管部門協助下,對這兩輛車所有人進行查詢,發現都不屬於租賃公司,而是屬於駕駛人所有,涉嫌利用私家車或者非租賃車輛從事經營活動。
  車主面臨5000到30000元處罰
  那麼,既然認定是私家車從事“專車”服務,是不是意味著這兩輛車被認定為非法營運呢?
  南京市客管處相關負責人表示,基本確定是非法營運,但目前還未開出罰單。“因為還有很多細節要調查。”按照軟件公司的說法,“專車”運營有四方協議,包括駕駛員和勞務公司的合同等,但南京客管處工作人員表示,目前沒有調查到有簽訂勞務合作協議的證據, “車主的很多說法,需要核實。”
  南京客管處執法大隊的工作人員表示,目前可以確定的是這兩輛車並沒有取得客運經營許可,而且是私家車輛,並提供了有償客運服務。“根據我們的調查,這兩輛車是私家車,分別從10月中旬到11月之間,安裝了專車軟件。”
 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,按照規定,違反《江蘇省道路交通管理條例》第六十五條第三款規定,未經許可從事出租經營的處以違法所得兩到十倍或者5000到30000元的罰款。“如果核實清楚,查實後我們會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處罰。”
  南京約談“滴滴”
  從源頭打擊黑車
  昨天下午,南京市交通部門約見了滴滴公司,雙方達成三點共識,一、依法經營、規範經營;二、跟出租車差別化運營;三、雙方交流信息,共享車輛信息,從源頭上扼制黑車。
 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,確定私家車是否涉嫌非法營運的關鍵,是看車輛的行車證是否具備租賃資質。
  昨天,對於被查扣的兩輛滴滴黑車,市交通部門在約見滴滴公司會議上進行了磋商,雙方達成一致,以後“滴滴”在經營上會根據相關法律規範,同時與市客管處及時交流信息,即滴滴專車公司會把他們的車輛信息與市交通部門“分享”,從源頭上杜絕“黑車 ”,是不是私家車、掛靠車一目瞭然。對此,市交通部門強調,當然他們也會做好相應的保密工作。
  此外,市交通部門相關負責人透露,滴滴方面在會上表態,在黑車的處理問題上,他們會配合市交通部門,一起做好“打黑”工作。  (原標題:南京交通部門緊急約談“滴滴”雙方將信息共享,杜絕黑“專車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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